申請選讀本學程學生,須自下列三種類別課程,修畢至少 15學分。
1. 核心必修課程:奠定本學程之基礎性知識課程。本學程學生須修畢所有核心必修課程。
2. 進階選修課程:訓練本學程學生之跨領域能力。
3. 校、內外與本學程領域相關課程:未列於本學程課程表,由修課學生申請,經學程委員會審議通過承認之課程。
校外課程悉依本校校際選課相關規範,課程名稱、學分數及成績須列於本校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