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考古學會籌備會公告
106年4月1日
臺考學籌字第1060002號
主旨:本會經內政部106年3月1日台內團字第1060406406號函核准籌組成立臺灣考古學會,茲公開徵求會員。
公告事項:
一、本會宗旨:本會以促進考古學研究與資訊交換,並普及考古學知識為宗旨。並具任務如下:
(一)、促進臺灣考古學的研究與發展。
(二)、提倡並促進考古學知識的普及。
(三)、提倡並促進考古文化資產的保護。
(四)、促進與國內外相關學術團體間之聯繫、合作與交流。
(五)、編行會刊、研究專刊、或其他考古學相關刊物。
(六)、舉行與考古學相關之演講、座談、討論會、工作坊、訓練營等活動。
(七)、主動規劃執行或推動與考古學知識教育與推廣、研究工作規範化相關之活動。
(八)、其他經理事會同意之考古學相關活動。
二、入會資格:
(一)、一般會員:凡現任或曾任符合下列資格,經由本會一般會員三人以上之介紹,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
為一般會員。
1、符合中華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與相關法規規定,具備遺址發掘資格之考古學者專家。
2、任職於教學、研究、典藏展示單位或政府機構之考古學者。
3、參與考古學研究工作之其他相關學科學者專家。
4、任職於教學、研究、典藏展示單位或政府機構,配合考古學研究工作之資深(至少四年)專業技術
或行政人員。
(二)、觀察會員:考古學或曾修習考古學課程之相關科系學生或畢業生、或從事考古學相關工作的技術與
行政人員,經由本會一般會員三人以上之介紹,得申請為觀察會員。觀察會員資格滿四年以上者,
得申請變更為一般會員。此兩種申請,均需經理事會審查通過。
(三)、贊助會員:認同本會宗旨,對本會熱心贊助者,由本會一般會員三人以上之介紹,經理事會審查
通過者,得為本會贊助會員。
(四)、團體會員:國內從事考古學教學、研究或典藏展示的機關、團體,聘有與考古學教學、研究或典藏
展示相關的專職考古學家、出土遺物維護人員、或典藏展示教育推廣人員,由本會一般會員三人
以上之介紹,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得為本會團體會員。除被選舉權外,團體會員之權利同一般
會員,應指派代表一人(以下簡稱代表會員),行使會員權利。
在公開徵求會員期間,入會申請書上無須介紹人簽名,但請提供符合入會資格的證明文件。
三、籌備期間申請入會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
四、籌備會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聯絡人:陳郁茹
電話(O):(02)27829555#723
手機:0972229620
電子信箱:b02105007@ntu.edu.tw
五、入會申請有關資料請向前項地址索取(附回郵信封)。
籌備會主任委員 陳光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