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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獎助金
主旨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獎助金
公告日期 2018-12-26
公告內容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究獎助金 申請公告

公告日期:107年12月25日

 

主旨:公告108年度「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獎助金」申請事宜。

依據:依「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究獎助金實施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設立宗旨: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中文系校友黃良碧女士之家屬,為紀念黃良碧女士關懷學術教育、熱心文化公益,特設「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良信台灣文化學術研究獎助金」,鼓勵本院師生進行有關台灣文化之學術研究。

二、獎助範圍:

 以台灣文化為主體之學術研究:凡有關台灣文學歷史語言藝術戲劇等之專題研究著作或翻譯均在獎助之範圍(翻譯係指漢語或外語經典著作之研究型翻譯——須含註釋考證比較等內容)。

三、獎助對象: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教師及碩士、博士班研究生,且同一年度未獲其他單位或計畫之獎助者。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本院碩士班研究生2名,每人獎助金新台幣4萬元整。

(二)本院教師或博士班研究生3名,每人獎助金新台幣8萬元整。

(三)本年度若無足夠之申請計畫符合獎助標準時,不足之名額可以從缺。

(四)獲獎依法應繳納之稅捐,由獲獎者自行負擔。

五、申請文件:

(一)台灣文化學術研究獎助金申請書及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請自行於成功大學文學院網頁下載列印)。

(二)申請計畫書:須含摘要,研究計畫之本文,或著作之內容說明;翻譯則附擬譯作品之簡介並自選一章節作試譯(含應有之體例,如註釋等),並附該章節之原文(計劃書以20頁為限)。

(三)研究生另附:指導教授推薦信及在學證明各1份。

六、收件日期及收件方式

(一)收件日期:108年1月2日至108年1月30日止, 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

  1. 紙本申請書填寫完整並親筆簽名後,連同研究計畫書及相關文件送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辦公室(修齊大樓7樓)。
  2. 所有文件電子檔另寄送文學院信箱:em52000@email.ncku.edu.tw
  3. 申請書及所有文件(紙本和電子檔)缺一不可。

 七、審查程序及獎助金撥付:

  1. 本獎助金採書面審查,經本院主管會議通過後,於本院網頁公告獎助名單。
  2. 獎助金分2期撥付,第一期於計畫書審查通過後,撥付補助金額的50%;第二期於繳交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後,再撥付50%。

八、其他事項:

(一)受獎人應於學術研究或論文完成後,提交報告書(電子檔)一份,由本院於年度結束後統一轉寄設獎人。

(二)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還,紙本資料保留三年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銷毀。

(三)聯絡人: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魏秘書,電話:06-2757575分機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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